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第五章 引进与考核

第八条 学校根据设置的具体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第九条 组织考察
(一)学院成立由院教授委员会和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高层次人才考察小组,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确定人选。 (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相关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引进人选。
(三)形成人才引进方案,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第十条 学校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聘用、科研平台和科研启动费、住房等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管理。根据各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不同要求,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一个聘期时间为四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在首任聘期内,由学校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依据《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届满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续聘;届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推荐:
教师招聘考试辅导内部资料、内部测试题
教师招聘保过班,十余年年教学培训经验,带你一起冲刺考点!  线上报名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