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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省内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内容占70%,幼儿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含教法)占30%;教育综合能力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教法等内容。

3、笔试监考。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监控录像。

4、笔试成绩及说课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从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在肥城教育局网站公布。

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和入围说课分数线确定后,按教育局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查通知要求,于9月1日—2日持报 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说课证》以及《2014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到市 教师进修学校(肥城市长山街012号)进行资格审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两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 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 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的单位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及在肥城缴纳 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肥城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取得说课资格人员在说课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㈣说课。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评委异地聘请。面试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在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1、说课程序。说课次序和内容抽签确定。说课及统分全程监控录像。说课成绩分上午、下午两段时间公布。

2、说课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市内初中现行教材;幼儿教师说课内容为市内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并现场加试两项个人才艺展示;定向岗位“教育综合能力学科”主要测试教学综合分析能力、教育理论素养、教学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说课课题由评委现场命制。

3、说课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确定。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包含幼儿教师才艺展示20分)。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如果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级别和数量顺序确定。前述仍不能确定的,进行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分数线在肥城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㈤审查档案与考核。对确定的体检考核人员调档审查和考核,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我市事业人员招聘。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㈥体检。对审查档案与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合格标准。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㈦选岗。体检合格的,按照报考要求条件、学科和需求岗位,依据进入体检环节时的排列名次,分别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㈧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教育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㈨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 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 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㈩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第七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培训班。

本《简章》由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3210210、3212507

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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