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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两科,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
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职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专业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分别按相同职位报考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教育信息港、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合格的聘用人员,按各职位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6-3822718(人社局)、3235859(教育局)
青州市教育局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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