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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青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州市教师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不限户籍或生源地。其余须为青州市生源或具有青州市常住户口(落户日期截至2014年7月3日);

4、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6、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青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青州市教师招聘职位和计划(见附表)

三、青州市教师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14日11:00-7月18日12: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单位招聘相同职位的,只报招聘的职位,不报具体单位。具体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

(2)单位初审: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7月14日14:00-7月18日16:00登陆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职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4年7月15日9:00-7月18日16:00到青州市政府大楼6楼618房间(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籍证明(现户口已迁到外地的报考人员还需持迁移前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面试尚未发放证书的,持核发单位的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向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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