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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12月18日-20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考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考区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注意,支教生报名资审核工作不需到现场办理。

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

③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支教生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派出高校,支教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支教学校统一为支教生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支教生报考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3.网上缴费

(1)缴费截止时间:12月21日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支教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潍坊、济宁2市考区报考的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即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日-8日。

5.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流程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原省考笔试合格人员面试工作

参加2012年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一)款1、2条件,可报名参加2016年下半年各市组织的面试。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内容:

(一)此类考生不参加国考面试。该类考生的面试工作由各市按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等相关事宜需及时咨询相应市教育局或查阅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

(二)2017年,原山东省颁发的“两课”考试合格证将全部过期,不再有效。2017年及以后,山东省不再组织原省考笔试合格考生的面试工作。

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山东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具备省考面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方式和要求请查阅各市教育局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各市教育局网站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四)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2016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各市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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