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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定向岗位的,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 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市及任城区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可报考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共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占70%。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83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两类,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 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 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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