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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教师岗位实行分学段、分学科报考。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 报、漏报,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查 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通过。
3、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4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 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并于 2014年8月26日9:00-8月28日16:0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于8月21日9:00至1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 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如下资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等 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 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 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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