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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 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淄川教体信息网查询。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科目二:教育基本理论(100分)。
2、笔试时间:8月20日
上午8:00—9:00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科目二:教育基本理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计分办法:按科目一占30%、科目二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 线。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 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淄川教体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语言表达、教学基本功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说课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课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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