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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教育及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规定,经上级部门及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及卫生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除外)。在我县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只可报考乡镇小学教师;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幼儿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截止简章发布之日)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的全日制统招计划内毕业生。在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受聊城市常住户口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3)具有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5、符合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莘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2014年莘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4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8:30
查询时间:2014年7月23日12:00-7月26日24: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23日12:00-7月26日24:00
报名网址: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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