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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参加说课。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初中及特教岗位音乐教师的说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教材内容;报考特教岗位(不含音乐)的说课内容为小学三年级培智教材内容;报考幼教岗位的说课内容为幼儿大班教材内容,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康复教师、学前教育的,说课阶段加试专业技能,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组成评委组。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分组公布成绩。面试考场设监督席,对面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说课,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在体检考核时,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各学科分别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的具体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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