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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系统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71名人员,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要求;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服务地为临淄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为由我省选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选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聘和选派,含2012年续签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该岗位;

3、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的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国外及港澳台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岗位代码006-012的招聘岗位限淄博户籍(淄博生源)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认证材料、成绩单和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25日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为教育系统中小学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014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至2014年7月27日17:00;

报名地点:临淄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

请考生按照以上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应届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可持学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临淄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临淄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应提供本科段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国外和港澳台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

(4)未就业的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或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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