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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5人,其中中学教师岗位75人、小学教师岗位120人、幼儿教师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中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有幼儿教学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一致,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相近,具备教师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招聘纪律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委培单位或签订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2012年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岗位,非服务基层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

6、岗位设置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7月22日16:0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7月22日18:00

报名网址:菏泽经济开发区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菏泽经济开发区网,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相关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3日10时前及时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5961762)。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于7月24日-7月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定向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于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到菏泽市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10室(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应携带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发区纪委、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菏泽市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就业)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已婚考生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报考定向考录岗位者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募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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