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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于2018年7月上旬报名参加统一笔试,笔试报名具体时间、报名方式请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查询。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三、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2018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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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2018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18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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