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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阳县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济阳教字〔201422号)有关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招聘临时聘用教师与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临时教师计划 114人。具体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报名范围、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815日以后出生,已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超过缴纳保险年限时间),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初中学校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出具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直接确定为临时聘用教师条件的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20148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允许招聘临时聘用教师的中小学(幼儿园),原聘用的临时教师,原已签订聘用合同满两年的、连续两年工作考核良好以上、中 小学(幼儿园)和个人双方申请继续聘用的,县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学校(幼儿园)报名,镇(街道)属幼儿园的在镇(街道)教育党总支报名,经单位资格初 审、县教体局复核,符合临时聘用教师基本条件并有聘用计划,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可直接确定为临时聘用教师,由原中小学(幼儿园)直接 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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