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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现将2014年无棣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本科为滨州市户籍,专科为无棣县户籍;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教师招聘计划
全县教育系统共计划招聘教师104名,其中:县直高中、中职及中小学计划招聘44名,镇(街道)中小学计划招聘55名,镇(街道)学前教育计划招聘5名。具体的招聘计划、岗位、学科及有关条件要求等,详见《2014年无棣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无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由学历查询网站自行下载)和《2014年无棣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费用予以减免。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增加到镇(街道)学校相应学科学段岗位中。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本简章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棣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高中、中小学为所报学科高中层次为主的专业知识,职专招聘岗位为相应岗位职专层次为主的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为高校学前教育专科层次为主的专业知识,以上满分均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满分20分;总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按进入面试比例范围人员平均分的60%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不同,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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