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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
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18号)。
四、须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双方手印的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0546-36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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