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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教育局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东营区教育局307-1房间(东营区新区1号办公楼南3楼)。

四、须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双方手印的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0546-825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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