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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济南市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确认点设置见附件1。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 4月27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5月16日-22日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5.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21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2016年参加国考笔试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但面试时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面试工作要求按省考面试有关要求执行。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6年6月20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自2016年起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 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原省考笔试合格人员面试工作

参加2012年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一)款1、2条件,可报名参加2016年我市组织的面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缴费:4月22日-25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缴费。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4)有效期内的省考“两课”合格证(在济南市取得“两课”合格证的考生无需提供);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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