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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市奎文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及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6.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bm.wfrcsc.com/kwjs/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5日11: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凡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不全、未上传提交有关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行程卡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在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有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报到后,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2.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1.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3.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奎文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4.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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