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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山东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公开招聘2018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合同制教师、控制总量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并通过笔试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9:00—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黄河口网

(http://www.sdhekou.gov.cn/5097499.html)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上传的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区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黄河口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8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26日9:00—3月31日9:30登陆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区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8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除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外,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结合有关用人单位意见,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归并调整,并对调整情况进行公示。经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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