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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2.《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现场签字确认,无需自己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19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6届、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的监督指导下,由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计划表》)。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安排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安排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于2019年2月14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1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上公布。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40%、20%、4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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