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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山东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19年山东省高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事业编教师和52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报考高中岗位须具有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且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专、初中及以下岗位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学前岗位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考察体检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高密市在编教师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没有仔细阅读简章、填报说明、缴费说明等通知公告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8:30—6月5日17:00。

报名网站:2019年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系统(http://222.132.30.219:8203/pinyongzhi/teacher/login.asp)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注意事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高密市教师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

3.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考生应于6月3日上午12:00—6月6日上午12:00进行缴费。笔试分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高密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105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缴费或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

4.计划调整。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于6月26日8:30—6月2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高密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能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6月3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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