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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不参加笔试岗位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由招聘单位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月20日—23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61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送相关材料到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役证。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特点,分A、B、C、D四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A类面试,主要为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面试,主要为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岗位专业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C类面试,主要为教师、卫生类岗位,采用专业考试方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D类面试,主要为艺术、体育、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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